建筑行業資質有效期將至,應提前多長時間辦理延續?

建筑資質證書都是有有效期的,在有效期滿前,建筑企業就應該做好資質延期,且要提前三個月辦理延續手續,否則過了有效期就不能辦理延期了,只能重新辦理資質。接下來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建筑資質延續一些詳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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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質延期會用到哪些材料呢?

1.《資質延續申請表》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3.營業執照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和企業經理的身份證

6.注冊建造師證書和身份證

7.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和養老保險證明

8、其他資料

(1)有廠房要求的,提供廠房證明。如產權證和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2)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3)有設備要求的,提供設備購置發票。

二、辦理資質延續注意事項

1、無論是什么類型、等級的建筑資質,都是有有效期的,因此建筑企業都必須要及時進行資質延續辦理;

2、一般情況下,建筑企業應該在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屆滿的三個月之前,按照原來資質證書的申請途徑來進行資質延續手續辦理,包括企業資產、人員配備以及業績等都需要符合現有的建筑資質標準要求,然后經過資質許可機關受理之后,才可以將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延期5年(有效期是自批準企業資質延續之日算起的);

3、建筑企業一定要在資質有效期屆滿前進行延續申請,如果建筑資質證書如果有效期屆滿了,建筑企業還沒有進行延續申請的話,那么其建筑資質證書將會自動失效。建筑企業如果還想繼續開展相關工程項目活動,就必須要重新從更低等級資質開始申請;

4、建筑業企業如果不再符合所擁有的資質標準要求的話,資質許可機關是不會批準其資質延續申請的。因此建筑企業平時在開展經營活動時一定要注重資質管理。

5、資質延續材料提交住建部后多久可以領證?

住建部規定是有效期滿3個月之前申請延續,住建部門要在有效期滿之前做出是否同意延續的回復。所以,資質延續資料交往住建部后最多三個月即資質有效期滿前符合規定的話就可以領證了。

建筑企業應注意證書有效期限,在證書有效期內遵守相關的法規和章程,企業要符合資質標準,不然會影響資質延期的辦理。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為三年。

(2005年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公布 根據2015年5月6日國土資源部第2次部務會議《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5部規章的決定》修正)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規范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市場秩序,保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質量,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指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對建設工程和規劃區遭受山體崩塌、滑坡、泥石

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設中、建設后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做出評估,提出具體預防治理措施的活動。

第四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第五條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第六條 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活動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五十名,其中從事地質災害調查或者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十五名、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三十名;

(二)近兩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于十五項二級以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三)具有配套的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測量定位、監測、測試、物探、計算機成圖等技術裝備。

第八條 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和巖土工程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三十名,其中從事地質災害調查或者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八人、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十五人;

(二)近兩年內獨立承擔過十項以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三)具有配套的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測量定位、測試、物探、計算機成圖等技術裝備。

第九條 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和巖土工程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十名,其中從事地質災害調查或者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兩名、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五名;

(二)具有配套的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測量定位、計算機成圖等技術裝備。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和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監控體系;

(三)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或者環境地質高級技術職稱,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不超過技術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十。

第十一條 取得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擔一、二、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

取得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擔二、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

取得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擔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

第十二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三個級別。

(一)從事下列活動之一的,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項目級別屬于一級:

1.進行重要建設項目建設;

2.在地質環境條件復雜地區進行較重要建設項目建設;

3.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

(二)從事下列活動之一的,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項目級別屬于二級:

1.在地質環境條件中等復雜地區進行較重要建設項目建設;

2.在地質環境條件復雜地區進行一般建設項目建設。

除上述屬于一、二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外,其他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項目級別屬于三級。

建設項目重要性和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的分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申請和審批

第十三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機關為國土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申請的具體受理時間由審批機關確定并公告。

第十四條 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應當在審批機關公告確定的受理時限內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申報表;

(二)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

(五)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

(六)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

(七)管理水平與質量監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

(八)技術設備清單。

上述材料應當一式三份,并附電子文檔一份。

資質申報表可以從國土資源部的門戶網站上下載。

第十五條 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資質單位在申請時弄虛作假的,資質證書自始無效。

第十六條 申請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向國土資源部申請;申請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

第十七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資質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資質審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結果,應當在批準后六十日內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 審批機關在受理資質申請材料后,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限內。

對經過評審后擬批準的資質單位,審批機關應當在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予以批準,并頒發資質證書。對公示有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對申請材料予以復核。

審批機關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媒體上公告。

第十九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證書,由國土資源部統一監制。

第二十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活動的,應當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延續。

審批機關應當對申請延續的資質單位的評估活動進行審核。符合原資質等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換發新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從換發之日起計算。經審核達不到原定資質等級的,不予辦理延續手續。

符合上一級資質條件的資質單位,可以在獲得資質證書兩年后或者在申請延續的同時申請升級。

第二十一條 資質證書遺失的,在媒體上聲明后,方可申請補領。

第二十二條 資質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應當及時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需要繼續從業的,應當重新申請。

資質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三十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資質單位破產、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活動的,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后十五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被檢查單位應當配合,并如實提供相關材料。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檢查中發現資質單位的條件不符合其資質等級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對其資質進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四條 資質單位應當建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檔案管理制度、技術成果和技術人員管理制度、跟蹤檢查和后續服務制度,按要求如實填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手冊,如實記載其工作業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二十五條 資質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技術成果和資質圖章管理制度。資質證書的等級編號,應當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有關技術文件上注明。

第二十六條 資質單位承擔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資質單位應當停止從業活動,由原審批機關對其資質等級進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七條 資質單位應當在簽訂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合同后十日內,到項目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資質和項目備案。

評估項目跨行政區域的,資質單位應當向項目所跨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 資質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其他評估技術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培訓。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資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不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 資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不按時進行資質和項目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審批和管理過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 7月 1日起施行。

主題詞:

客戶資質延期申請之一次有以下哪個部門審批

一般來說,建筑企業的資質證書以5年為一個有效期。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只要是資質證書相對應的建筑工程項目,建筑企業是可以合法競標承接的。建筑公司辦理資質延續一定要提前三個月辦理延續手續,辦理資質延續的手續和流程幾乎跟原來申請資質證書一樣,人員配置、業績以及公司資產等都要達到現有的建筑資質辦理標準。辦理資質延續成功后,建筑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從批準建筑公司延續的那天算起,延期也是五年。建筑公司如果沒能在有效期之內申請延續的話,建筑資質證書將自動失效。建筑公司需要重新開始申請辦理建筑資質,從更低等級的資質開始申請,申請成功后才能繼續進行相關建筑工程項目工作。建筑公司需要在住建廳官方網站上進行申請辦理資質延續,自行打印受理憑證,住建廳審批后發出通告,建筑公司就可以憑相關證明文件領取延續后的資質證書。

資質延期申請材料地災評估資質延期審批時間

1、基本材料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辦了三證合一的企業不需提供此證)。

2、人員證明

(1)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執業資格證書;

(2)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

(3)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技能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

(4)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

(5)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和養老保險證明

3、申請表格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和初次申辦的表格一樣,只是在填寫時,需要選擇延續)

4、其他資料

(1)有廠房要求的,提供自有或租賃證明材料;

(2)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3)有設備要求的,提供設備購置發票。

資質延期申請流程:

1、原由省建設廳許可的三級資質,申請企業到注冊所在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當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出延期的意見。

2、其余由省建設廳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企業到注冊所在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當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向省建設廳行政許可受理中心統一上報,省建設廳給出延期意見。

3、中央、省國資委管理企業及其下屬企業和其他省級廳局下屬企業申請延期,直接報省建設廳行政許可受理中。

、登錄建筑資質審批系統,選擇資質延續,點擊添加申請事項;

建筑資質過期了,應該怎么處理地災評估資質延期審批時間?

1.建筑資質證書在有

資質延期要怎么搞?

建筑資質延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正本復印件

4、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5、、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復印件;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復印件

6、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7、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8、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復印件

9、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0、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復印件

11、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辦理建筑資質延期申請時,需要對資質延期所需人員證書進行重新審核,若人員證書審核不通過或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存在過安全事故,那么將不被準許建資質延期申請。

丙級地質災害危險評估資質到期怎么延續?急

向企業注冊所在的省國土資源廳,申請到期延續就可以了。

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申報表(原件3份);

(二)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復印件各3份,驗原件);

(三)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復印件3份,驗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復印件各3份,驗原件);

(五)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各3份,驗原件);

(六)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各3份,驗原件);

(七)管理水平與質量監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原件各3份);

(八)技術設備清單(原件3份)